“175号文”解读二三事 近日,监管突然出击,一份名叫《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》的文件随之流出,文件简称“175号文”,签发日期为2018年12月19日。 “175号文”指出了总体工作要求:坚持以机构退出为主要工作,除部分严格合规的在营机构外,其余机构能退尽退,应关尽关。 “能退进退,应关尽关”这八个字在网贷行业引起了轩然大波,甚至让很多投资人恐慌。不少财经自媒体也纷纷解读,有的观点精辟,但有篇文章的几个观点让小马读财不敢苟同,是哪几个观点呢,正确的看法是什么?

【谬误一:监管会清退大部分平台】 已出风险并且已立案的; 已出风险但未立案的; 僵尸类的; 在营但规模小的; 在营的风险高的; 正常运营的。 针对此,有媒体写道:“在这六类平台里,前五类都不是“严格合规”的,未来大概率只有一个结果——清退。就不要搞了。” 小马读财认为“清退”这个词用错了,实际上是“劝退”,监管或者其他部门没有权利清退任何合法平台,而且其中小平台也有搞的好的,业务正规,正在盈利,为什么要清退? 【谬误二:只有少部分头部平台能活下来】 
原文还写道:“只有少数的头部平台,才能活下来。我个人觉得,像这样的平台,说50家嫌多,说10家又嫌少。” 小马读财再次认为这个观点太武断了,虽然因为强监管的存在,一大批平台因为不合规而被淘汰或者转型,但最后存活量不止50家的,另外非头部平台只要合规,也能经营的下去。银行业也有国有大银行和村镇银行,P2P也肯定有长尾效应,核心在于业务质量。 【谬误三:这个行业没有“小而美”】 “这个行业已无“小而美”之说”,这句话再次让小马哥嗤之以鼻,小马哥认为,很多大平台依然很危险,小平台也依然美!盈利是平台存活的核心,而非规模。我们认识一家2000万待收的平台,一年照样盈利百来万,没啥奇怪的。显然,文章作者少了一颗发现美的心。 【谬误四:网贷是小众投资产品】 
在该篇文章的最后,作者又写道:“网贷已注定是一个小众的投资产品了”,赤裸裸的看衰网贷行业啊,但小马哥想说的是,P2P网贷有独到的优势,比任何理财产品都容易理解!!怎么会是小众产品呢? 【总结】 综上,上面的几个观点有失偏颇,哗众取宠,让人不得不怀疑作者的专业水准。监管的本意是劝退、引导,而不是一刀切或者认为这个行业不重要了,网贷行业仍然是对现有金融体系的一种补充,很多小微企业主需要它,投资者也需要它,我们所要做的是规范这个行业,而不是看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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